本期已报
本期已报19人 · 100%好评
课程详情
累计评价
开课时间: 随到随学
申报条件: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
:(1)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。
(2)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3职业编码:6-29-03-08①②相关职业:电工、铁路电源工、电气设备安装工、变配电运行值班员、电气值班员、发电集控值班员、继电保护员、变电设备检修工、水力发电运行值班员、光伏发电运维值班员、风力发电运维值班员、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、发电设备安装工、送配电线路工、牵引电力线路安装维护工等,下同。本专业或相关专业: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、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、高压电与绝缘技术、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、测控技术与仪器、电气工程及自动化、发电厂及电力系统、火电厂集控运行、电力系统自动化、电力系统微机保护与自动化技术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电气自动化技术、风力发电工程技术、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维护、供用电技术、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、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、风电场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、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、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、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、农村电气技术、农业电气化技术、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、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等,下同。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①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6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。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评价方式: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、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。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、机考等方式为主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;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实际(模拟/仿真)操作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;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/技师和一级/高级技师,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、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。
理论知识考试、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(含)以上为合格。标注“★”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,如考生在操作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,则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。